汕潮陽發(fā)改價函〔2017〕64號
區(qū)發(fā)改局關于汕頭市潮陽區(qū)西園運輸服務有限公司第314路公交線路票價問題的復函
汕頭市潮陽區(qū)西園運輸服務有限公司:
你公司《關于申報貴嶼泗美村至南澳環(huán)城東路314路公交線路票價的請示》收悉,根據廣東省物價局〈關于印發(fā)《廣東省物價局關于城市公共交通客運價格管理的辦法》的通知〉(粵價[2012]149號)等規(guī)定,經研究,現就第314路公交線路票價有關問題函復如下:
一、第314路公交線路實行全程票價和分段票價,票價中未含南澳大橋過橋費。具體收費標準見附件。第三段乘坐3個站點之間(含3個站點)的票價,執(zhí)行2元/人次標準。
二、身高1.2米(含1.2米)以上的兒童乘車必須購票。每一名成人乘客可以免費攜帶一名身高不足1.2米的兒童乘車,超過一名的按超過人數購票。老年人、殘疾人、中小學生、榮殘軍(警)人、現役軍人等相關優(yōu)惠對象,按國家、省、市的有關規(guī)定憑本人有效證件給予實行票價優(yōu)惠。
三、本票價標準自成文之日起試行1年。試行期間公司應加強對線路乘客人次及運營成本資料的收集,并于試行期滿前30天按程序向我局重新申報正式票價。
四、你公司接文后應及時到我局申領《廣東省收費許可證》,實行亮證收費,并在相應站點的線路牌及營運車輛上做好明碼標價,同時做好宣傳和解釋工作。
附件:汕頭市潮陽區(qū)第314路公交線路票價標準表
汕頭市潮陽區(qū)發(fā)展和改革局
2017年8月28日
抄送:市發(fā)展和改革局、交通運輸局,區(qū)政府辦、交通運輸局,龍湖
區(qū)發(fā)展和改革局,濠江區(qū)發(fā)展規(guī)劃局,南澳縣發(fā)展和改革局。
潮陽區(qū)發(fā)展和改革局服務價格管理股 2017年8月29日印發(fā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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附件: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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汕頭市潮陽區(qū)第314路公交線路票價標準表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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線路名稱 |
線路起訖點及里程 |
途徑站點 |
全程票價 |
分段里程及票價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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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14路 |
潮陽區(qū)-南澳縣 ?。ㄈ?/span>118公里) |
潮陽區(qū)泗美村-西園客運站-梅花-金葉大廈-潮陽汽車總站-東山路口-蜈田村(新圣骨科醫(yī)院)-潮汕歷史文博中心-澳頭村東 –六份村-東南村-游客服務中心-環(huán)城東路 |
32元/人次 |
第一段, 潮陽區(qū)泗美村-西園客運站,里程12.2公里,票價3元/人次; 第二段, 西園客運站—梅花,里程17公里,票價5元/人次; 第三段, 梅花—東山路口,里程11.3公里,票價3元/人次; 第四段, 東山路口—蜈田村(新圣骨科醫(yī)院),里程14公里,票價4元/人次; 第五段, 蜈田村(新圣骨科醫(yī)院)—澳頭村東,里程10.5公里,票價3元/人次; 第六段, 澳頭村東—東南村,里程15.5公里,票價4元/人次; 第七段, 東南村-環(huán)城東路,里程37.5公里,票價10元/人次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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說明:1、第三段乘坐3個站點之間(含3個站點)的票價,執(zhí)行2元/人次標準。2、票價中未含南澳大橋過橋費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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